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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識
[jiu3 shi4] 天台宗、華嚴宗等,就生命認識事物的作用,即「識」而作的九種區分。又謂其第九識。識是意味認出對象,察知其異同,並予分別領解的心智作用,此外也意味依認識而顯現的表象,又意味認識的主體。九種是謂,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等源自五種感官作用的五識;在內面反覆捕捉五識知覺的思考、感情等作用,及作夢、想像過去或未來等,與五識不具直接關係的獨立作用,即第六識的意識(manovijnana);有意識、又無意識,常將第八識的阿賴耶識執著為自身(我)的根柢自我意識,即第七識的末那識(manas);蓄積善惡業,以苦樂生死等形態,生出其果報的源泉,即第八識的阿賴耶識(alayavijnana);以及生命根源的清淨部分,即第九識的阿摩羅識(amalavijnana)。法相宗是建立由煩惱所污染的迷心部分(染分)與出離煩惱的清淨部分(染淨二法)所構成的第八識;天台宗等則是建立更根源的生命領域,以清淨、且與真理(真如)一體的阿摩羅識為第九識。將心智作用中樞的本體,即心王,與根據心王而衍生作用的心所、心數,予以區分時,俱舍宗等是將六識視作對等,謂其為一個本體的顯現,並予定位為心王(心智作用的本體),稱六識心王。法相宗則以八種識為心王,稱八識心王。相對的,天台宗等是以第九識為生命作用的中樞,稱為心王,此與佛證悟的真實,即真如為一體,故稱九識心王真如。第九識是佛所悟得真如境涯的識,所以天台大師在<金光明玄義>上卷(大正第三十九卷第四頁),定位為佛識。此第九識是貫通萬物本性的悟之法性所顯現悟的境地,法性與第九識一體,故稱九識法性。第九識又與眾生生命本來具備的悟,即本覺為一體,故亦稱九識本覺。 御 書 覆日女書其一(第一二九五頁)
九識心王真如之都
[jiu3 shi4 xin1 wang2 zhen1 ru2 zhi1 du1] 與真如為一體的九識所具備的場所,即心、生命。九識是謂生命的作用分作九種之中,最根源的第九識。心王是生命作用的主要中樞,為「心所」、「心數」的相對詞。真如是佛所證悟的真實、真理。都字是將心王的所在譬喻為君王居住的都城。九識是生命的主要作用,故稱心王,以其與常住不變的真理,即真如為一體,故稱作心王真如,有九識心王真如存在其內的生命則謂心王真如之都。在相應部經典裡,是將一個生命體譬喻為有城牆圍繞的都市(都城),六根譬喻為它的六個城門,識是譬喻成它的統治者(君王)。部派佛教的說一切有部、及以世親<俱舍論>為所依的俱舍宗等,是將六識視為對等之物,皆屬一個本體的顯現,並定位為心王(心的作用本體),稱為六識心王。又譬喻此猶如一隻猿猴從六個窗口露臉的模樣(六窗一猿)。法相宗是在六識和第七識的末那識之上,再建立被煩惱污染的迷心部分(染分)、和出離煩惱的清淨部分(染淨二法)所構成的第八識,即阿賴耶識為止的八識。相對於上述各宗,天台宗則是以最根源的領域,即與真理(真如)一體的清淨阿摩羅識為第九識,而建立九識。九識相當於一切生命本來具備的佛性、佛界。日蓮大聖人在<覆日女書其一>有云:「此御本尊全不須求之於他處,祇在我等眾生持法華經,唱南無妙法蓮華經之胸中肉團內,此名九識心王真如之都」(第一二九五頁)。信受將真如的南無妙法蓮華經圖顯出來的曼荼羅御本尊,而唱題時,其人的生命本來所具備九識心王真如的佛界就會涌現,而其人的生命便成為九識心王真如之都。
九識本法之都
[jiu3 shi4 ben3 fa3 zhi1 du1] 謂顯現佛所悟萬物根本法的九識實際展現出來的場所。此處所稱的九識,在天台宗、華嚴宗等,是謂心智主要作用的識予以區分九種中的第九識‧阿摩羅識(菴摩羅識)。第九識是最根源的清淨生命,且與萬物根源之法(本法)的真理(真如)為一體。九識是生命根源的作用,稱為心王,又因君王的居所稱之為都,故將九識本法實際展現出來的場所,稱作九識本法之都。<御講聞書>有云:「三、蓮華 本因本果也。云此本因本果是一念三千,本有之因、本有之果也,非始於今之因果也。五百塵點法門者,說此事也。云本因之因,是下種題目;本果之果者,成佛也。云因者,信心領納也。奉持本經時為本因;即其本因而成佛,是云本果。日蓮弟子檀那之要事,是宗本因甚於本果者也。無本因不可得本果,是以,本因是慧之因,而居名字即之位。本果是慧之果,為究竟即之位。究竟即者,九識本覺之異名。九識本法之都者,法華行者之住所也。神力品云:『若山谷曠野』等,見『即是道場』,法華行者之住所,豈非生處、得道、轉法輪、入涅槃之諸佛四處之道場耶」(第八四五頁),指出信受妙法,開啟九識本覺境地的法華經行者所在之處,即是九識本法的場所(九識本法之都)。
九識本覺
[jiu3 shi4 ben3 jue2] 意謂第九識即是佛所證悟的本覺。<御講聞書>有云:「三、蓮華 本因本果也。云此本因本果是一念三千,本有之因、本有之果也,非始於今之因果也。五百塵點法門者,說此事也。云本因之因,是下種題目;本果之果者,成佛也。云因者,信心領納也。奉持本經時為本因;即其本因而成佛,是云本果。日蓮弟子檀那之要事,是宗本因甚於本果者也。無本因不可得本果,是以,本因是慧之因,而居名字即之位。本果是慧之果,為究竟即之位。究竟即者,九識本覺之異名。九識本法之都者,法華行者之住所也。神力品云:『若山谷曠野』等,見『即是道場』,法華行者之住所,豈非生處、得道、轉法輪、入涅槃之諸佛四處之道場耶」(第八四五頁),指出九識本覺即是成佛之位的究竟即。而信受本因的妙法,開啟本果的九識本覺境地的法華經行者所在之處,也就是九識本法的場所(九識本法之都)。
九識法性
[jiu3 shi4 fa3 xing4] 即與一切事物、事象本性的法性為一體的九識。此處所稱的九識,是指天台宗、華嚴宗等所說的第九識‧阿摩羅識(菴摩羅識)。視為生命最根源的領域,且與清淨、了悟的真理(真如)為一體。法性是指一切事物、事象(法)本來具備的本性,即世界、宇宙(法界)的本性。其與萬物真實面貌的實相、佛所證悟究極真實的真如,被視為同一。天台大師在<法華玄義>第五卷下、論三法妙之中(大正第三十三卷第七四四頁),將三法(三軌)與識建立關係,而將菴摩羅識稱為真性軌,又轉阿黎耶識為了悟境地的真如,稱之為淨識的菴摩羅識。又將菴摩羅識與佛悟的智慧即無分別智(無分別智光)視為同一,並指出凡夫及各個修行階段中的菩薩皆具備無分別智的種子。<御講聞書>說有:「所詮,此一切智地,可會之為九識法性。是九識法性,則迷悟不二、凡聖一如,故云空也。無分別智光,云空。此九識法性者,所指是何法界耶?法界者,十界也;十界即諸法也。此諸法當體,本有之妙法蓮華經也。為迷於此事之眾生,一佛現而分別說三,此即出離九識本法之都也。而終則引眾生入本之九識,此云法華經也。一切智地者是也。一切智地是我等眾生之心法,心法即妙法也,一切智地者是也」(第八六三頁)。一切智是謂,了知一切事物、事象並無固定的實體,其皆平等、為空的智慧。獲得一切智的境地,就稱為一切智地。無分別智是不區別、劃分(分別)事物,能將一切原原本本掌握其全貌的智慧,超越迷悟及凡聖(凡夫與聖人)等一切事物、事象的表面差異,覺知平等、為空的本性,並予照顯出來,故譬喻為光。法界可大別為十種,此外無他,故稱十(法)界。而一切的事物、事象(諸法),又納於十界。諸法的本性、本體(當體)即是諸法各個本來所具有的妙法蓮華經,能覺知此理的作用即是九識,使眾生達於九識的教義即是法華經。
第九識
[di4 jiu3 shi4] 即「阿摩羅識」。詳「阿摩羅識」項。 御 書 十八圓滿抄(第一四三六頁)
第九識
[di4 jiu3 shi4] 即「阿摩羅識」。詳「阿摩羅識」項。 御 書 十八圓滿抄(第一四三六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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