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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責謗法滅罪抄
呵責謗法滅罪抄
文永十年 五十二歲作
  來信委細拜悉。因法華經故,前度遭流放伊豆國,此言人或以為逞強,然我內心實是喜悅。
  無始以來,因法華經故,無論事之虛實,若曾入罪,又何為而生作此下愚凡夫耶?今受諸難,一時雖感不樂,然既是為法華經之故,欣然受之,以其得稍減前生之罪業也。須知無始以來十惡、四重、六重、八重、十重、五無間、誹謗正法、一闡提種種重罪,高於大山,深於大海!
  五逆罪之重,凡造一逆,猶感一劫無間之果。人壽由八萬歲,百年減一,如是乃至十歲,又由十歲,百年加一,依次增為八萬歲,是云一劫。殺親者,如此久墮無間地獄,無有間隙,長受大苦。誹謗法華經者,縱是無心,然嫉形於色,戲作譏訾,經雖未書,但於名寄法華經之人若有輕蔑者,必見甚於上舉一劫,而於無數劫,墮無間地獄。
  打罵不輕菩薩者,始雖作此事,其後信伏隨從,崇仰不輕菩薩,若諸天之敬帝釋,我等之畏日月。然而,始訾之大重罪難消,千劫入大阿鼻地獄,二百億劫見棄於三寶。
  五逆與謗法,若以病喻,五逆如霍亂,報急現;謗法如白癩病等,始緩,其後漸漸嚴重。謗法者,多生無間地獄,少數受生六道。生人間時,貧窮下賤,得白癩病等,可見於經文。
  日蓮以法華經之明鏡,引向自身,明見一切,纖毫無隱。過去謗法之事,我身有之無疑。此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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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責謗法滅罪抄 52 四條金吾 佐渡一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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