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首頁創價學會中文網創價e購樂繁體簡體  


首頁 > 檢索結果 > 呵責謗法滅罪抄
第1176頁
呵責謗法滅罪抄
乃無數手之菩薩是也。
  日蓮倘如法華經及章安之釋,是日本國一切眾生之慈悲父母也。天雖高,敏耳故得聞。地雖厚,疾目故得視。天地所既知。又、一切眾生罵詈其父母,逐放其父母。此國於此兩三年之間,亂政為前代所未聞,踰法甚矣!
  託付慈母孝養之事,感淚難禁。昔有元重等五童,乃五郡各別異姓之人。結兄弟之契,相好無違,遂積財三千。共嘆上無所親,途中遇老婦乃崇之為母,無一分心之違忤者二十四年。母忽病重不能言。五子仰天嘆云:「是我等孝養心不足,致母病不能言,願天鑒此孝心,使母能言」。
  其時,母語五子云:「我本是太原陽猛之女,嫁同郡張文堅。文堅死。我有一子,名烏遺,七歲時遭亂失散,受汝等五子之養二十四年,未語此事。我子胸有七星文,右足下有黑痣」,語畢死。
  五子送葬途中,遇宰吏出行,遺落記事囊袋,疑是五人取去而加拘禁。吏來問云:「此等何人」?五童答如前述。爾時,吏自上踉蹌而下,仰天泣地,解五人之縛,引至上座,而自道:「我是烏遺。汝等養我之親。此二十四年間,可樂之事雖夥,然每思及慈母之事,樂亦不樂」。
  後為薦舉國主,作五縣之主。五人聚養他人之親,得報如此,何況同父同母之弟妹等,善予照顧,天寧有不予嘉納之理耶!
  淨藏、淨眼,持法華經,導引邪見慈父。提婆達多為佛之敵,盡棄四十餘年諸經,臨終惡相,大地破裂,雖墮無間地獄,以法華經召還,受記為天王如來。阿闍世王雖殺父,然於佛涅槃時,聞

御書名 聖壽 對告眾 著作地
呵責謗法滅罪抄 52 四條金吾 佐渡一谷
版權所有 © 創價學會 使用條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