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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法界明因果抄
十法界明因果抄
文應元年四月 三十九歲作  
                   沙門 日  蓮 撰
  八十華嚴經六十九云:「得入普賢道,了知十法界」。法華經第六云:「地獄聲、畜生聲、餓鬼聲、阿修羅聲、比丘聲、比丘尼聲 人道、天聲 天道、聲聞聲、辟支佛聲、菩薩聲、佛聲」已上十法界名目。
  第一、地獄界者,觀佛三昧經云:「造五逆罪,撥無因果,誹謗大乘,犯四重禁,虛食信施之者,墮此中」阿鼻地獄也。正法念經云:「殺、盜、婬欲、飲酒、妄語者,墮此中」大叫喚地獄也。正法念經云:「昔以酒與人令醉已,調戲翫之,令彼羞恥之者,墮此中」叫喚地獄也,正法念經云:「殺生、偷盜、邪婬之者,墮此中」眾合地獄也。涅槃經云:「殺有三種,謂下中上......下者蟻子,乃至一切畜生......以下。殺因緣,墮於地獄......具受下苦」。
  問云:造十惡五逆等,墮地獄,世間道俗皆知之。依謗法墮地獄,未知其相貌如何?
  答云:堅慧菩薩造、勒那摩提譯,究竟一乘寶性論云:「樂行於小法、謗法及法師......不識如來教,說乖修多羅,言是真實義」。如此文,信小乘,云真實義,不知大乘,是為謗法。天親菩薩說、真諦三藏譯,佛性論云:「若憎背大乘者,此是一闡提因。為令眾生,捨此法故」。如此文,於大小流布之世,一向弘小乘,自身亦背大乘,且令人捨大乘,是云謗法也。

御書名 聖壽 對告眾 著作地
十法界明因果抄 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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