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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法界明因果抄
乘戒者,非嫌二乘所持五戒、八戒、十戒、十善戒、二百五十戒等。彼戒,菩薩可持,但嫌二乘之心念也。
  夫以持戒,為報父母、師僧、國王、主君、一切眾生、三寶恩也。父母養育之恩深,一切眾生相助恩重。國王以正法治世,自他安穩也。依此修善,恩重。主君亦蒙彼恩,養父母、妻兒、眷屬、所從、牛馬等。設雖不爾,顧一身等恩是重。師亦閉邪道、趣正道等恩是深,佛恩不及言。如是無量恩分有之,而二乘此等報恩皆缺。故一念起二乘之心,過十惡五逆。一念起菩薩之心,起一切諸佛後心之功德。已上四十餘年間,大小乘戒也。
  言法華經戒,有二:一、相待妙戒,二、絕待妙戒也。先、相待妙戒者,四十餘年,大小乘戒與法華經戒相對,爾前云粗戒,法華經云妙戒。諸經之戒,嫌為未顯真實戒、歷劫修行戒、決定性二乘戒也。法華經戒是真實戒、速疾頓成戒、不嫌二乘成佛戒等。如此相對,而論其粗妙,故云相待妙戒也。
  問云:梵網經云:「眾生受佛戒,即入諸佛位。位同大覺已,真是諸佛子」取意。華嚴經云:「初發心時,便成正覺」。大品經云:「初發心時,即坐道場」。如此等文,於四十餘年之大乘戒,亦有如法華經之速疾頓成戒,何但云歷劫修行戒乎?
  答云:於此有二義。一義云,於四十餘年間,有歷劫修行戒與速疾頓成戒。於法華經但有一速疾頓成戒。其中於四十餘年間之歷劫修行戒,雖劣於法華經戒,但四十餘年間之速疾頓成戒,則同於法華經戒也。故上舉「眾生受佛戒,即入諸佛位」等文,與法華經「須臾聞之,即得究竟」之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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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法界明因果抄 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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